2025年,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系列新的政策调整,旨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助力缴存职工安居乐居。以下是最新政策变动的详细内容:
一、贷款政策
提高最高贷款额度:
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,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/户提高至130万元/户。
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/户提高至110万元/户。
符合多子女家庭、各类人才等有关对象,在此基础上继续给予上浮支持政策:
多子女家庭: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基础上再上浮20%。
全日制本科毕业生、硕士毕业生:2023年5月1日后在宁波市购房(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上签约时间为准)的,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贷款限额分别上浮20%、30%。
高层次人才: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50%。
优化贷款支持政策:
住房公积金保底贷款额度调整至25万元/户。
提高可贷额度计算倍数:可贷额度 = 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 × 20倍。
下调首付比例: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,贷款首付比例为不低于20%;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,贷款首付比例为不低于25%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首套自住住房为保障性住房的,首付比例不低于15%。
推进“商转公”业务:
稳步推进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,有效减轻缴存人住房还款压力,助力释放消费潜力。
二、租赁政策
完善租赁提取政策:
通过“浙里办”APP实现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“智能秒办”。
优化租房提取频次,租房提取实现按月申请,可提取额度提高到2000元/月。
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、多子女家庭、高层次人才,均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三、交易政策
推广“带押过户”:
稳步推广公积金贷款“带押过户”,提升交易便利水平,降低交易风险。
全市16家承办银行均可办理包括原纯公积金贷款转为组合贷款、原纯公积金贷款转为纯公积金贷款、原纯公积金贷款转为商业贷款、原组合贷款转为组合贷款、原组合贷款转为纯公积金贷款、原组合贷款转为纯商业贷款、原商业贷款转为纯公积金贷款、原商业贷款转为组合贷款等八种模式的带押过户业务。
四、提取政策
拓展资金使用渠道:
推出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公积金直付业务。
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,提取频次调整为按月提取。
支持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。
支持宁波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住房所有权人及其配偶、父母子女,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五、扩围政策
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建缴:
制定《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,扩大制度保障范围,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。
这些政策调整将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,降低购房和租房成本,提升交易便利性。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宁波公积金贷款的最新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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