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东海银行关于开展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
尊敬的客户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助力扩内需促消费,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〔2024〕第11号》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《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》相关要求,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,对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,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调整范围
我行已发放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(包含首套、二套及以上个人住房贷款)。
二、调整规则
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以下简称“LPR”)加点幅度高于-30BP的,将其LPR加点幅度调整至-30BP;LPR加点幅度不高于-30BP的,将不调整。
三、调整方式
我行本着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原则,尽力减少客户调整成本,将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加点的方式进行批量调整。
对于调整范围内的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,客户无需申请,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调整,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,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我行批量调整完成后,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。
(二)本次我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仅调整贷款利率加减点,其它合同要素(如贷款余额、剩余期限、重定价日、重定价周期等)不变。
(三)为便捷客户,客户无需重签贷款合同或补充协议。
(四)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中,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。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,防范不法分子以利率调整为由实施诈骗活动,请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。
五、贷款利率表
如有任何疑问,敬请致电400-8866345客服热线或咨询贷款经办机构,我行将竭诚为您服务。
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!
特此公告。
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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