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宁波申请公积金贷款,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一、基本条件
缴存要求:申请贷款时,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)以上。
身份要求: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。
购房用途:用于购买自住住房,且购房行为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。
首付比例:
首套自住住房:最低首付比例为20%。
第二套自住住房:最低首付比例为25%。
收入与信用: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,个人信用良好,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。
抵押要求: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。
贷款次数: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二、特殊政策
多孩家庭: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,最高贷款额度在基础额度上再上浮20%。
人才政策:
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生:贷款额度可分别按当期最高额度上浮20%和30%。
高层次人才: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额度上浮50%。
绿色建筑: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房时,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额度上浮20%,但该优惠不得与多孩家庭或人才政策叠加。
三、贷款额度
基础额度:
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,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/户。
其他情形(如第二套自住住房)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10万元/户。
可贷额度计算:可贷额度 = 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×20倍。不足25万元的,保底贷款额度按25万元/户计算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贷款期限:最长为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,且不超过30年。
信用记录: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记录需良好,无逾期欠款等不良记录。
申请方式:公积金贷款可通过线上(“浙里办”APP)或线下(设有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网点)申请。
建议您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,向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银行咨询最新政策,以确保符合所有要求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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